三年的守丧期一满,15岁的福恩就袭了祖上三等轻车都尉的爵位。福恩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,却是很懂事,不仅书念得好,还很孝顺,好好培养,来日必成大器。自从丰绅殷德走后,她一门心思都扑在了孩子的身上,这几年,她天天坚持亲自陪孩子念书,教孩子为人处事的道理,几个孩子都很懂事。
我给福恩做主指了婚,是兵部尚书珊图礼的女儿。那姑娘模样不错,性子也好,小妹见了也很满意。更重要的是,珊图礼是朝中重臣,掌握着兵权,娶了他的女儿,势必会有利于今后的仕途。说真的,原本我是想拿这姑娘做自己的儿媳妇的,但是想到小妹,想到这或许能帮福恩一把,我还是欣然地下旨赐了婚。
绵恺的福晋死了有段时间了,宛筠看中了忆兰,缠着我下旨让绵恺娶她做继福晋。其实忆兰到还真是个合适的人选,不仅长得标志大方,还是个知书达理懂规矩的姑娘。只是,我担心小妹并不会同意,毕竟,忆兰的身份比较特别。她虽然不是小妹亲生的,可却是她最偏心、最疼爱的一个,小妹说过,对于忆兰,她总是觉得有亏欠。
“这个旨朕不能说下就下,你自己去找小妹说,只要她点头,朕就立马下旨赐婚!”我对宛筠说。
“皇上,真要这么麻烦吗?你是一国之君,一言九鼎,有谁敢违背您的圣旨呢?再说,咱们绵恺是阿哥,不知道有多少人盼着呢!”
“你不懂的,朕答应过皇阿玛会好好照顾小妹的,无论做什么都不会逆了她的意思。你也是宫里的女人,你应该知道,嫁进皇室面子上虽然风光,但真正的日子未必好过,更何况,你也知道,忆兰的身份,多少会惹来争议。”
“那好,臣妾只能请公主进宫来坐坐了。”
跟我想得一样,小妹果然是不愿意忆兰嫁给绵恺,宛筠来跟我说的时候,还有些怏怏不乐。
“这下死心了吧!不过你也别难过,这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了,咱们再好好挑挑,给绵恺选个更好的。”
“好,皇上答应臣妾的可一定得做到啊!”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一样,为了自己的孩子会不顾一切?平时,她不会这样求我的。
“朕说到做到,绵恺也是朕的儿子,朕怎么会不为他着想呢?”
“我好羡慕锦书姐姐。”她突然说道,“她始终管姐姐叫嫂子,却从来我这样叫过我。”
“怎么,你是吃醋了?”我微笑着对她说,“你进宫迟,有些事或许还不知道。当年锦书进宫选秀,在御花园里碰到了小妹,两人一见如故。后来锦书嫁了进来,她和小妹,还有九姐整天在一块儿,关系好得不得了。后来九姐嫁人了,也就她们两个在宫里能说上话了。小妹叫习惯了‘十五嫂’,也就一直没改口,就像她现在依旧管我叫十五哥一样。”
“臣妾知道
,臣妾比不上姐姐,其实臣妾也很感激姐姐,要是没有姐姐,我也没机会进宫服侍皇上,更没有机会入主中宫。臣妾知道,在皇上心中,姐姐的绵宁才是太子的不二人选,臣妾不奢求什么,只求几个孩子能平平安安地过一生。”
“你怎么这么说呢?咱大清朝挑选储君向来是选贤不选嫡的,到时候朕一定会慎重考虑的,都是朕的儿子,朕一定是一视同仁的。”
其实我也有想过立绵宁为太子,一来他在几个兄弟里面本就勤奋聪慧,而来,他是锦书的儿子。锦书是我的结发妻子,这么多年来,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无法被替代的,尽管宛筠再好,尽管别的妃嫔再美。
忆兰最终嫁给了秸彩坊的少东家程振轩。秸彩坊不仅是京城屈指可数的大染坊,还是朝廷唯一批准的御用织锦扎染处。程家并不像一般生意人那样财大气粗,程家少爷更是仪表堂堂,生性儒雅,做生意也有一手,小妹正是看中这家的本分务实,所以才放心让忆兰嫁过去。小妹要保护忆兰,一心想想她远离皇家,远离朝廷,这样做,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。
至于小妹的亲生女儿忆瞳,不是我说,活脱脱一个小永珊,跟小妹小的时候一模一样,鬼点子多,就爱自己拿主意。小妹干脆让她自己给自己的婚事拿主意,没想到,忆瞳还真是给自己做了主,还是沾亲带故的——她看上了卢池胜的外甥。这样更好,亲上加亲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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